依教育部同等學歷認定標準,原則上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碩士學分班: 1.三專生須畢業二年以上 2.二專或五專生須畢業三年以上 3.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,除最後一年未修習,經離校二年以上,持有修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者或休學證明書。 4.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,因故未能畢業,經離校一年以上,持有修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者或休學證明書。
但各班如有更嚴格的條件,如最高學歷及工作年資計算等,依本校招生簡章所列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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